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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错判:浙江进球被取消;萨里奇应被罚下

2025-06-19 03:09:00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于6月17日晚进行了本赛季第十四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共评议了12个判例,经过详细讨论和审议,认定其中两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在本次评议会中,采用了视频会议形式,特邀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参与旁听。会议结合了评议组成员的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得出以下评议结论。

判例一至判例七主要涉及中超联赛及中甲联赛的比赛。在这些案例中,评议组针对每个进球或犯规决定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讨论。对于错判和漏判的情况,评议组多数或一致认为裁判员在判罚时存在疏忽或误解,并指出了VAR(视频助理裁判)介入时的正确或错误。例如,在判例一中,评议组认为进球前浙江队7号队员对上海海港32号队员的犯规应被视为进攻发展阶段范畴内的行为,因此取消进球并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决定是错误的。

判例八至判例十则涉及中乙联赛和女超联赛的比赛。在这些案例中,评议组主要根据现有视频的角度和清晰度来评估进球或犯规的决定。例如,在判例八中,评议组无法确定球是否与江西庐山VS杭州临平吴越比赛中杭州临平吴越队员的手臂有接触,因此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进球有效决定。

在最后一个判例中,即判例十二,涉及到的是中超联赛的一场比赛中青岛海牛队员的严重犯规。评议组一致认为,该队员使用鞋钉直腿蹬踹对方队员的行为应视为严重犯规,并应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然而,裁判员未作此决定,属于明显错误,VAR也未及时介入。

中国足协对此次评议中发现的错误表示高度重视,并承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针对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同时,对于相关错漏判的裁判员,将作出相应的内部处罚,以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